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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结束时间
2021-07-04
已有9家中介报名参加

关于为【太湖县土地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】 公开选取【房地产评估】机构的公告


发布时间:2021-06-30 11:16

太湖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将于2021-07-05 , 公开选取房地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,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服务名称: 太湖县土地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
采购部门名称: 太湖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
项目规模: 根据签订的委托合同确定
服务分类: 房地产评估
服务时限: 2021年7月至2022年底
金额说明: 按照本次采购方案,结合具体项目的委托合同确定
服务内容: 土地房屋价值、剩余土地价值、装潢及附属设施的评估。
选取中介方式: 直接选取  业主单位直接选取中标中介公司。
报价区间: 50元以内
截止报名时间: 2021-07-04
公开选取中介时间: 2021-07-05
资质要求: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,在法律上、财务上独立,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范围,且已入驻太湖县中介超市的企业。
参与要求: 诚信参与,理性报价,违约必究
采购联系人: 请登录查看必须是通过审核的会员登录才能查看
采购联系人电话: 请登录查看必须是通过审核的会员登录才能查看
服务需求书点击下载
备注:

1、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以房地产评估总价值为基数,报价最高不超过评估总价值的50‱(万分之五十)(因系统设置原因,本次各投标单位报价为评估系数,报价为不超过“50”的阿拉伯数字;本次报价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“元”自定义为“)。

2、实际委托评估服务费采取固定方式计算服务费,即:房地产评估总价值×本次采购确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均价。

3、采购人以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均价作为参考值,在最接近该均价的报价中(包括高于均价、等于均价和低于均价三种情形),确定最低不低于3家、最高不超过10家评估机构,作为此次采购的入围机构。如出现投标人报价与均价间距相同的情形,投标时间在前者优先入围。

4、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,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;协商不成的,通过多数决定、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”。故本次采购项目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,仅作为采购人提供给被征收人选择的入围机构,最终的委托评估机构仍以被征收人依法按规定选取的评估机构为准

5、因网上中介超市系统原因,“中选公告”中只能显示一家入围单位,全部入围单位名单将同步在中介超市“通知公告”中公示


请各中介机构通过登录网页点击右上方【我要报名】确定报名和联系方式。

太湖县中介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-06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