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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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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为【2026年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样检测采购服务项目第1包】 公开选取【产品质量、食品安全抽检】机构的公告


发布时间:2026-04-21 09:08

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将于2026-04-24 , 公开选取产品质量、食品安全抽检中介服务机构,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服务名称: 2026年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样检测采购服务项目第1包
采购部门名称: 太湖县农业农村局
项目规模: ¥204660元
服务分类: 产品质量、食品安全抽检
服务时限: 中选后至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。
金额说明: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最高采购金额为20.466万元,单价不超过540元每批次,最终以中标价为准。
服务内容: 第一包,379批次,涉及徐桥、大石、江塘、新仓、寺前、汤泉、牛镇、百里等乡镇。
选取中介方式: 均价选取  平均价格最接近的中介机构中标,平均价相同系统随机抽取。
报价区间: 204660元以内
截止报名时间: 2026-04-23
公开选取中介时间: 2026-04-24
资质要求: 1.已在中国境内注册,在法律上、财务上独立,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范围,在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通过且已入驻太湖县中介超市的企业。2.具备有效的 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》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》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》《营业执照》,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能力应与采购人所采购的项目类别相适应。3.具备采样结束后15个自然日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上传省智慧监管平台能力;应急事件响应时具备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能力。
参与要求: 诚信参与,理性报价,违约必究
采购联系人: 请登录查看必须是通过审核的会员登录才能查看
采购联系人电话: 请登录查看必须是通过审核的会员登录才能查看
服务需求书点击下载
备注:

2026年太湖县农业农村局

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样检测采购服务项目第1包


服务名称: 2026年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样检测采购服务项目

采购部门名称:太湖县农业农村局

采购方式:太湖县网上中介超市

项目规模: ¥204660元

服务类型: 产品质量、食品安全抽检。

服务时限中选后至2027年430日前完成

金额说明: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最高采购金额为20.466万元,单价不超过540元每批次,最终以中标价为准。

服务内容第一包,379批次,涉及徐桥、大石、江塘、新仓、寺前、汤泉、牛镇、百里等乡镇。

选取中介方式:均价选取。

报价区间: 204660元以内。

截止报名时间发布后3日。

资质要求: 1.已在中国境内注册,在法律上、财务上独立,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范围,在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通过且已入驻太湖县中介超市的企业。2.具备有效的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》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》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》《营业执照》,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能力应与采购人所采购的项目类别相适应。3.具备采样结束后15个自然日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上传省智慧监管平台能力;应急事件响应时具备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能力。

参与要求: 诚信参与,理性报价,违约必究。




2026年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

定量抽样检测计划安排(第1包


一、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

(一)种植业产品。

1.抽样方法:按照NY/T 789-2004《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》规定执行。

2.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

样品种类

监测项目

判定依据

蔬菜水果

禁用农药 三氯杀螨醇、甲基异柳磷、克百威

限用农药 氟虫腈(包括氟甲腈、氟虫腈硫醚和氟虫腈砜)、氯唑磷

常规农药 敌敌畏、倍硫磷、吡唑醚菌酯、氯氰菊酯、氰戊菊酯、甲氰菊酯、氯氟氰菊酯、氟氯氰菊酯、联苯菊酯、三唑酮、百菌清、腐霉利、多菌灵、乙烯菌核利、吡虫啉、啶虫脒、嘧霉胺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、虫螨腈、噻虫嗪、灭蝇胺、阿维菌素

药物残留按照 GB 2763-2026

GB 31608—2023

进行判定。

茶叶

禁用农药 甲胺磷、六六六、滴滴涕、三氯杀螨醇、灭多威、克百威、氧乐果

限用农药 氰戊菊酯、乙酰甲胺磷、

常规农药 氯氰菊酯、溴氰菊酯、联苯菊酯、吡虫啉、多菌灵、哒螨灵、啶虫脒、苯醚甲环唑、噻虫嗪、丙溴磷、毒死蜱、三唑磷

(二)畜禽产品

1.抽样方法:按照《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》(NY/T 1897-2010)规定执行。

2.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猪尿、牛尿、猪肉、猪肝、牛肉中“瘦肉精”监测可用酶联免疫法、胶体金检测卡等快速测定方法进行筛选,阳性样品需用液质联用法进行确认,具体检测方法见下表。

样品种类

监测项目

判定依据

畜禽产品类

畜产品类

禁用药物受体激动剂类(克伦特罗、莱克多巴胺、沙丁胺醇)

药物残留按 GB 31650-2019、GB 31650.1-2022、农业农村部第 250 号公告等进行判定。

常规药物磺胺类(磺胺间甲氧嘧啶、磺胺二甲嘧啶、磺胺甲噁唑、磺胺(间)二甲氧嘧啶)

禽肉

常规药物氟喹诺酮类(恩诺沙星、环丙沙星)、酰胺醇类(氟苯尼考、氟苯尼考胺)

禽肉禽蛋

禁用药物酰胺醇类(氯霉素)

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(氧氟沙星、培氟沙星、诺氟沙星)、金刚烷胺

禽蛋

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( 恩诺沙星、环丙沙星)、酰胺醇类(氟苯尼考、氟苯尼考胺),多西环素

(三)水产品

1.抽样方法:按《水产品抽样规范》(GB/T 30891-2014)规定执行。

2.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。

样品种类

监测项目

判定依据

水产品 13 种)

禁用药物 氯霉素、孔雀石绿、硝基呋喃类代谢物( 呋喃唑酮、呋喃它酮、呋喃妥因、呋喃西林)

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(诺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)

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药物 地西泮(在第二次、第三次例行监测(风险监测)中检测)

常规药物 氟喹诺酮类(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)

药物残留按照 GB 31650-2019 、GB 31650.1-2022 、农业部第 2292 号公告等进行判定。


二、定量检测计划安排

379批次,徐桥、大石、江塘、新仓、寺前、汤泉、牛镇、百里8个乡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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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湖县中介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6-04-21